【问】董秘您好,请您定期发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经营情况,而不是仅仅在公司公共号上发布,谢谢! 【答】
苏州高新:感谢您的建议!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要求履行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经营情况,详见季报“其他提醒事项”及年报、半年报“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公司也通过财经媒体、业绩说明会、自媒体矩阵、投资者交流等途径传递公司经营亮点及投资价值,增进市场了解。¶¶2024-06-04 17:4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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