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734:实达集团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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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15 16: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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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2-16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实达集团 公告编号:第2019-010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19年2月3日以电子邮件加短信通知的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同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材料。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9年2月15日(星期五)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11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人数11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2019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经营需要,同意2019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及保理公司等类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30亿元,具体如下:



1、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兴飞”)及其下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20亿元。在以上预计综合授信额度内,深圳兴飞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可相互调剂使用。授权各借款主体公司可以用自身拥有的各类资产、子公司股权为自身的借款提供质押或抵押担保。



2、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科融通物联科技无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融通”)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5亿元。授权各借款主

体公司可以用自身拥有的各类资产、子公司股权为自身的借款提供质押或抵押担保。



3、同意实达集团本部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5亿元。授权公司可以用自身拥有的各类资产、子公司股权为自身的借款提供质押或抵押担保,并同意由公司下属各子公司为公司的上述借款提供担保。



上述综合授信种类包括各类贷款、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应收账款保理及进出口押汇等融资业务;向金融机构融资的年综合资金成本不高于10%,向保理公司等类金融机构融资的年综合资金成本不高于12%;授信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不超过1年。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授信金额,具体以与相关金融机构及保理公司等类金融机构商议后确定的授信额度、授信种类、融资成本及授信期限为准。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执行总裁代表公司、授权相关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相关子公司签署与申请与办理授信、借款有关的文件。



该项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9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议案》:



同意2019年度对子公司相关综合授信提供合计不超过30亿元的担保,具体如下:



1、同意公司对深圳兴飞及其下属子公司(包括深圳市东方拓宇科技有限公司、芜湖市兴飞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睿德电子实业有限公司等)合计不超过15亿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对深圳市东方拓宇科技有限公司的担保预计为2亿元),综合授信期限均不超过1年,担保期限自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不超过借款到期之日后2年。在以上预计担保额度内,深圳兴飞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可相互调剂使用。



2、同意公司对中科融通及其下属子公司合计不超过3亿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综合授信期限均不超过1年,担保期限自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不超过借款到期之日后2年。在以上预计担保额度内,中科融通及其下属子公

司之间可相互调剂使用。



3、同意深圳兴飞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在总额不超过10亿元的额度内进行互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以相关资产提供抵押/质押担保,综合授信期限均不超过1年,担保期限自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不超过借款到期之日后2年。



4、同意中科融通及其下属子公司在总额不超过2亿元的额度内进行互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以相关资产提供抵押/质押担保,综合授信期限均不超过1年,担保期限自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不超过借款到期之日后2年。

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目前尚未确定具体担保协议内容,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以有关主体与金融机构及保理公司等类金融机构实际确定的为准。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执行总裁代表公司、授权相关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相关子公司签署与申请与办理上述担保有关的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该项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担保事项详见公司第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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