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24
独立董事意见
本人作为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中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购买中科融通物联科技无锡股份有限公司 8.89%股权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经认真阅读有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购买江苏中科物联网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中科融通物联科技无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融通)8.89%股权是可行的。通过此次购买少数股权,中科融通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控制力将得到增强,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决策与经营效率,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本次购买以评估值作为交易价格定价依据,定价方式公允,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对中科融通物联科技无锡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目前中科融通在日常经营中,由于其注册资本较低,与其业务规模不相匹配,已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其业务进一步开展。公司通过在完成购买中科融通少数股东所持有的8.89%股权后对中科融通进行增资,中科融通资本实力将得以大幅度增强,有利于其对外拓展业务和承接重大项目,进一步做大业务规模,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和经营能力,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
三、关于对外转让深圳市东宇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深圳市东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宇科技)自2015年底成立
以来,受诸多因素影响导致持续亏损,且由于PCBA主板市场技术成熟,东宇科
技无法带来差异化产品,不能实现销售和毛利的显着增长,短期内难以实现扭亏为盈。因此基于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通过本次对外转让东宇科技股权,公司实现亏损业务的剥离,资源配置得以进一步优化,有助于公司做强核心主业、提升综合实力。
四、关于对中兴九城网络科技无锡有限公司增加投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中兴九城网络科技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九城)通过此次增资及调整股权结构,成功引入战略投资方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将全面转型为电视游戏内容提供商和服务运营商,未来业绩有望大幅提升。兴飞科技通过提升对中兴九城的持股比例,有利于保证兴飞科技在中兴九城的整体权益,同时有望在未来获得投资收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独立董事:杜美杰 吴卫明 何和平 陈国宏
2017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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