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有关文件精神,我们作为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截止2016年12月31日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
截止2016年末,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为:
一、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银行贷款担保本金余额为97,500万元,对控股子
公司的供应商货款担保本金余额为13.33万元。
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本金余额总计为97,513.33万元,担保总额占公
司净资产的比例为38.48%,其中: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
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为97,513.33万元,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
额为0万元。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上述对外担保情况属实;
2、公司在2016年能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对对外担保的所有议案按规定
审批程序进行审议并对外公告。
独立董事:杜美杰、 吴卫明、 何和平、 陈国宏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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