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实达: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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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8 18: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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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5-09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ST 实达 公告编号:第 2024-031 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8 日收到上海
证券交易所《关于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4】0471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如下: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 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以下简称《编报规则第 15 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1.关于新增客户与供应商。年报显示,前五名客户中有 4 名新增客户,销售额合计 3.09 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 91.98%,其中第一大客户销售占比 41.99%,第二大客户销售占比 36.42%;前五名客户中关联方销售额 1.33 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 39.61%。前五名供应商均为新增供应商,采购额合计 1.30 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 67.40%,其中第一大供应商采购占比 39.15%,第二大供应商采购占比
15.98%。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8314.49 万元,同比上涨 25.32%,其中 1 年以内应
收账款账面余额 6112.96 万元,占比 38.88%。

请公司:(1)补充披露前五名客户与供应商的名称,并结合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经历等因素,详细说明前述客户、供应商是否与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等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公司对于关联方的
认定是否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2)列示前五名客户与供应商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或采购的具体内容及金额、达成合作的具体时间、合作持续期限等内容,针对客户还应列示应收账款情况、信用政策、资金状况、期后回款情况等内容,说明报告期内客户、供应商变动较大的原因,并结合主要客户供应商均为新增的情况,说明相关业务开展是否具有可持续性;(3)结合公司销售与采购集中度、关联交易占比等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对主要客户、供应商的依赖,并充分提示主营业务相关的风险。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2.关于大数据业务经营业绩。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大数据业务实现营业收
入 3.26 亿元,同比上涨 80.98%,占全年营业收入的 97.32%;实现毛利率 45.04%,
同比增加15.37个百分点;并且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主要集中实现于第四季度。2024年一季报显示业绩出现大幅下滑。预付款项一季度末余额 732.57 万元,较 2023年一季度末增长 26.24%,较 2023 年年末上升 214.78%。

请公司:(1)补充披露大数据业务各个项目的具体内容与业务模式,并结合具体业务内容,说明收入确认方法采取总额法还是净额法,以及相应的判断依据;(2)说明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主要实现在第四季度的具体原因,是否存在年末突击确认收入的情况,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3)结合收入确认、成本核算方式等因素,定量分析本年度大数据业务毛利率大幅上涨的具体原因,是否符合行业发展趋势;(4)补充披露 2024 年一季度业绩下滑但预付款项大幅上升的原因,并结合 2024 年一季度业绩情况,说明大数据业务开展是否具备可持续性,充分提示相关业务风险。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3.关于国宁睿能相关业务。年报及前期公告显示,2022 年 8 月,公司中标国
宁睿能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宁睿能)双碳绿色能源项目,签订合同总额 14.98 亿元的框架合同,其后国宁睿能实际下订单金额 4.57 亿元,公司实际交付订单 2670 万元,仅收到 600 万元货款。公司处置国宁睿能提供的抵押物价款为 1371.65 万元,未能覆盖公司对国宁睿能的应收账款,公司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698.35 万元。

请公司:(1)补充披露公司与国宁睿能之间实际开展业务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下订单时点、交付时点、交付内容、是否涉及向上游采购后再行销售、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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