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 2024-038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
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以现场结
合通讯方式在浙江省义乌市浙江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会监事 3名,实际参会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进广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决议情况
会议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回避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了《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回避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形成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23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及信息披露规定的行为;
(4)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全体监事对《2023 年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了《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回避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形成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及信息披露规定的行为;
(4)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全体监事对《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4、审议并通过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回避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了《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回避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临 2024-041 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回避 0 票,弃权 0 票。
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需求,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4 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总余额不超过 438.00 亿元的担保额度(含前期已办理但尚未到期的担保余额,下同),其中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不超过 289.00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 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不超过 149.00 亿元。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临 2024-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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