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旭股份:公司章程(2024年4月草案)
爱旭股份资讯
2024-04-26 21: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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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О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2
第三章 股份......2
第一节 股份发行 ......2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3
第三节 股份转让 ......4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5
第一节 股东 ......5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7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0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2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3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6
第五章 董事会......20
第一节 董事 ......20
第二节 董事会 ......23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7
第七章 监事会......29
第一节 监事 ......29
第二节 监事会 ......30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1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31
第二节 内部审计 ......34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5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35
第一节 通知 ......35
第二节 公告 ......36
第十章 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36
第一节 合并或分立 ......36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37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39
第十二章 附则......39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经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按照《公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募集方式设立,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132269407T。

第三条 公司于 1996 年 7 月 1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00 万股,于 1996 年 8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ghai Aiko Solar Energy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秋月路 26 号 4 幢 201-1 室

邮政编码:20121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827,768,332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
事会秘书以及经董事会决议确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秉承“为零碳社会带来澎湃动力”的使命和“成
为全球光伏产业领导者”的愿景,为社会提供可靠、优质、高效的清洁能源产品。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光伏
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货物进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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