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 2024-036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浙江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爱旭”)
天津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爱旭”)
珠海富山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爱旭”)
担 保 人: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广东爱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爱旭”)
担保事项及金额:公司为子公司浙江爱旭、天津爱旭、珠海爱旭的综合授信、
融资租赁等业务合计提供 9.10 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包括本次签署的 9.10 亿元担保在内,公司为子公司、子
公司为其他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的总额为 280.71 亿元(不同担保主体对同一
融资事项分别提供担保的,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仍在公司 2022 年年度股
东大会和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总额度 315.00 亿元范围内,
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签署的担保合同情况如下:
1. 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行签署《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国际贸易融资保证合同》(编号:PSBC〔2021〕ZH09001),为浙江爱旭在该行办理的开立国内信用证业务提供 1.00 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
责任保证担保。
3. 公司与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署《保证合同》(编号:CITICFL-C-2023-0000-G-BZA),为天津爱旭在该公司办理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 2.10 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 广东爱旭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HZ32(高保)20240003),为浙江爱旭在该行办理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 1.00 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 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TJ02(高保 1)20240005),为天津爱旭在该行办理的净额 1.00 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 1.00 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 公司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协议》(编号:渤深分最高保(2024)第 033-1 号),为珠海爱旭在该行办理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 1.00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公司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HTC330031000ZGDB2024N004),为浙江爱旭在该行办理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 2.00 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2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和 2023 年 5 月 4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 2023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度预
计担保额度的议案》,确定公司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上限为 315.00 亿元。担保额度有效期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包括本次签署的 9.10 亿元担保在内,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其他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的总额为 280.71 亿元(不同担保主体对同一融资事项分别提供担保的,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仍在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和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总额度 315.00 亿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浙江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2MA28EYNM36
2.成立时间:2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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