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6
证券代码 600730 证券简称 中国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8-016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 年修订)》、《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为了充分维护公司中小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出如下修订:
原公司章程: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
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现修改为: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
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
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除上述修改内容外,《公司章
程》其它内容保持不变。
证券代码 600730 证券简称 中国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8-016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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