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19
股票代码:600728 股票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18-142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都科技”或“发行人”、“公司”)公开发行87,472.3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佳都转债”,债券代码“110050”)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970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发行公告已刊登在2018年12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投资者亦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流程、申购和缴款、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相关规定。
1、本次发行87,472.30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874.7230万张,87.4723万手。
2、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18年12月18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网下和网上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为90%:10%。
如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申购与网下申购数量累计之和超过原A股股东行使优先配售后剩余的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数量,则原A股股东优先申购获得足额配售外,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优先配售后的余额和网上、网下实际申购情况,按照网上发行中签率和网下配售比例趋于一致的原则确定最终的网
上和网下发行数量。
3、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佳都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18年12月18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佳都科技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0.540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0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1手(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0.00054手佳都转债。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原无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简称为“佳都配债”,配售代码为“704728”。原无限售条件股东优先配售不足1手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原有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网下认购的方式,在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发证券处进行。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T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1,618,789,924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最多可优先认购约874,146手,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874,723手的99.93%。其中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1,383,788,040股,可优先认购佳都转债上限总额为747,245手;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235,001,884股,可优先认购佳都转债上限总额为126,901手。
4、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申购简称为“佳都发债”,申购代码为“733728”。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手(10张,1,000元),每1手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1手的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是1,000手(1万张,100万元),如超过该申购上限,则该笔申购无效。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的每个申购账户网下申购的下限为1万手(10万张,1,000万元),超过1万手(10万张,1,000万元)的必须是1万手(10万张,1,000万元)的整数倍,每个申购账户网下申购的上限为78万手(780万张,78,000万元)。
5、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87,472.30万元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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