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12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工作报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完成换届,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邱妘、徐衍修两名独立董事和一名非独立董事腾飞组成,其中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邱妘女士担任。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议事规则,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密切与公司的内审机构和外审机构进行沟通,现对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利润分配方案、对外投资项目等给予了专业研判,对定期报告相关的事项进行了专题审核,年度内共召开了 4 次会议:
1、2023 年 3 月 27 日,召开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会
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公司 2022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2)《关于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 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3)《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公司 2022 年审计委员会工作总结》
2、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季度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财务负责人与审计委员会成员就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有关事项进行沟通。
3、2023 年 8 月 21 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半年度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财务负责人与审计委员会成员就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有关事项进行沟通。
4、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三季度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财务负责人与审计委员会成员就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有关事项进行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评估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 2022 年年报审计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并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重点关注了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
(一)在注册会计师进场前,认真听取、审阅了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并一同协商相关的时间安排。
(二)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对审计工作进行了督促,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表依据公司会计政策编制,会计政策运用恰当,会计估计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财政部发布的有关规定要求;公司财务会计报表纳入合并范围的单位及
报告内容完整,报表合并基础准确;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客观、真实、准确,未发现有重大错报、漏报情况。
(三)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在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2022 年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审阅了其编制的 2022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并发表意见。认为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对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公司 2022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意见无异议,一致同意将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 2022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强化审计监督,以财务报告有效性为核心的内部控制得到全面落实。2022 年度,立信中联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不断加强董事会及关键岗位的内控意识和责任,提升合规经营意识,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公司结合内控自我评价工作及内控专项审计对下属子公司实施了规范运作及合同管理方面的专项审计,针对自我评价工作及审计中发现的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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