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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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原则,对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的审计资质及 2023 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希格玛于 2013 年 6 月 28 日成立,首席合伙人吕桦。2023 年末,希格玛拥
有合伙人 51 名、注册会计师 259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共 120 人。2023 年度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为王侠、唐志荣。
2、聘任程序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八次会议审核并提议,公司分别
于 2023 年 9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 2023 年 10 月 18 日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续聘希格玛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程序合法合规。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希格玛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希格玛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范围、审计策略、风险判断、关键审计事项及审计方法、质量控制的实施情况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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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格玛及参与审计工作的人员具备独立性,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工作认真、严谨,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
希格玛执行的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就预审、年审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在审计过程中,希格玛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履行了恰当的、必要的审计程序,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开展。
在审计过程中,希格玛进行了充分的现场审计工作,形成了详细的审计工作底稿,实施了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程序,为希格玛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提供了依据。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评估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和专业性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希格玛的独立性、专业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独立性、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向董事会提出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情况
经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八次会议审核通过《公司关于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建议续聘希格玛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审核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情况
审计费用是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地区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2023 年度审计费用 76 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56 万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0 万元。
(四)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及对年报审议情况
2023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十次工作会议,审计
委员会委员、公司独立董事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希格玛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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