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16
中交城市能源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审 计 报 告
众环专字(2024)02006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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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
财务报表
利润表 1
财务报表附注 2
中交城市能源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2 年 6 月 1 日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中交城市能源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1992 年 12
月在沈阳市注册成立,前身为东北煤气化设计研究所,主管部门为国家建设部,注册资金为500 万元。
1993 年建设部下发《关于同意东北煤气化设计及研究所更名为建设部沈阳煤气热力研究院的批复》,同意能源院更名为“建设部沈阳煤气热力研究院”。
2000 年建设部下发《关于同意建设部沈阳煤气热力研究院进入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的函》,同意建设部沈阳煤气热力研究院进入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根据财政部 2002年 12 月 31 日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同意建设部沈阳煤气热力研究院依法占用、使用国有资本 4,352 千元,出资人为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
2010 年 8 月 5 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
公司与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重组的通知》,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整体并入中国交通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其全资子企业。2012 年 11 月 8 日,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
称“中交集团”)下发《关于同意建设部沈阳煤气热力研究设计院改制方案的批复》,同意公司改制为中交集团全资持有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改制后新公司名称为中交煤气热力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改制后新公司的注册资本按照备案后企业净资产值的评估结果重新确定。
2012 年 12 月 10 日,沈阳鑫昊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编号为沈鑫昊会验[2012]172 号的《验
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2 年 12 月 10 日,本公司收到全体股东以其拥有的建设部沈阳
煤气热力研究设计院的净资产折合的实收资本 5,013.81 万元。本次改制完成后,本公司由中交集团 100%控股。
2015 年 6 月,中交集团以货币资金对本公司增资,本公司注册资本由 5,013.81 万元增
至 9,393.81 万元。
2018 年 7 月 31 日,中交集团作出《关于同意将西南院、东北院和煤热院三家单位 100%
股权无偿划转至中国城乡的批复》(中交战发[2018]198 号),划转完成后,本公司股东由中交集团变更为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城乡”)。
2021 年 7 月,本公司名称变更,由 “中交煤气热力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更名为“中
交城市能源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3 年 11 月,中国城乡将所持本公司 100%股权转让予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2023 年 12 月,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设计”)。
截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9,393.81 万元,全部由中交设计出资,
持股比例 100%;本公司的母公司为中交设计,所属的集团总部(最终母公司)为中交集团。
本公司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肇工北街 33 号。
本公司从事专业技术服务业,目前公司所提供的主要产品或服务包括:建设工程设计,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检验检测服务,安全生产检验检测,安全评价业务,燃气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合同能源管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特种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环境保护监测,规划设计管理,供冷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仪器仪表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打字复印,办公服务(除依法须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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