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软集团: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薛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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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 20:2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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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4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2023年度,本人薛澜作为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大股东或者其他与 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相关专业资质和能力,在所从事的领域积累了 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具体如下:

薛澜,男,1959年出生,清华大学文科资深教授,博士生导师,卡内基梅隆 大学(美国)工程与公共政策专业博士,现任清华大学苏世民书院院长、清华大 学中国科技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清华大学可持续发展研究院联席院长,同时兼任 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科学学与科技政策研究会副理事 长、卡内基梅隆大学(美国)兼职教授、布鲁金斯学会(美国)非常任高级研究 员,联合国可持续发展行动网络(UNSDSN)理事会成员,联合国公共行政专家委 员会(CEPA)委员及联合国互联网治理论坛首届领导小组(IGF)成员等。2000- 2018年,曾先后担任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常务副院长,院长。研究领 域包括公共政策与公共管理,科技创新政策,危机管理及全球治理,并在这些领 域中多有著述。曾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杰出青年基金、教育部“长江学者” 特聘教授,复旦管理学杰出贡献奖,中国科学与科技政策研究会杰出贡献奖、第 二届全国创新争先奖章等。

作为报告期内任职的独立董事,本人与公司或公司主要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及其附属 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符合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要求。同时,本人具有专业 资质及能力,能够在履职过程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本人履职期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董事会出席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其中现场方式召开会议为3次,通讯 方式召开会议4次。本人参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董事会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薛澜 7 7 4 0 0

本人积极参加历次董事会并及时跟进公司发展情况,认真对待每一次董事会, 仔细阅读公司提交的会议文件,并结合监管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以自己的专业 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在与公司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本人对公司董事会议案及其他事项均表示同意, 董事会相关决议均以全票表决通过。


2、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2023年度,公司召开1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并更多地从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出发,有的放矢地提出建议,保证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3、参加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的运作,在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审计委员会5次,提名委员会3次,战略决策委员会1次,本人均积极参与会议的讨论并提出合理的意见。

4、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5、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内部审计、年审工作安排等事项进行了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6、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公司中小股东的想法和关注事项;同时,本人还通过出席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促进公司与中小股东的良性互动。
7、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合理安排现场工作时间以及充分利用参加现场会议机会,认真研读和分析公司的基本资料,密切关注公司经营决策变化,多次实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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