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4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2023年度,本人刘淑莲作为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已离任),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不受
公司大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维护了公司和股
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任期内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已离任),本人具备相关专业资质和能力,在
所从事的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
况具体如下:
刘淑莲,女,1954年出生,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长期从事
财务与会计教学与研究,主持和参与国家自然基金等课题8项,先后主持国家级
精品课程、国家级双语示范课、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
专著和教材十余本。曾获辽宁省人民政府颁发的辽宁省第五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
一等奖以及其他教学成果奖项,曾获全国优秀教师、辽宁省教学名师等称号。
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即将满六年,本人在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不再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相应任期至2023年5月18日止。作为报告期内离任的独立董
事,本人与公司或公司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本人
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
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要求。同时,本人具有专业资质及能力,能够在履职过程中
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本人履职期
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董事会出席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其中现场方式召开会议为3次,通讯
方式召开会议4次。本人参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董事会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刘淑莲(报告期内 3 3 2 0 0
已离任)
本人积极参加历次董事会并及时跟进公司发展情况,认真对待每一次董事会,
仔细阅读公司提交的会议文件,并结合监管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以自己的专业
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在与公司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本人对公司董事会议案及其他事项均表示同意,
董事会相关决议均以全票表决通过。
2、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召开1次股东大会,本人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3、参加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与专门
委员会的运作,在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3次,战略决策委员会1次,本人均积极参与会议的讨论并提出合理的意见。
4、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5、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内部审计、年审工作安排等事项进行了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6、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关注公司中小股东的想法和关注事项;同时,本人还通过出席定期报告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促进公司与中小股东的良性互动。
7、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合理安排现场工作时间以及充分利用参加现场会议机会,认真研读和分析公司的基本资料,密切关注公司经营决策变化,多次实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为配合独立董事相关工作,公司建立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汇报机制,主动向独立董事提供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以便独立董事能及时了解公司动态信息。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认真履行职责,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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