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0
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临 2024-035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增持计划
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主要内容:为强化上市公司市值管理、提振投资者
信心,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港集团”)
作为增持主体,计划自 2024 年 9 月 2 日起至 2025 年 5 月 30
日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或大
宗交易方式增持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份,拟累计增持股份的总体资金规模约 5000 万元,资金投
入视增持股数情况上浮比例不超过总体资金规模的 5%,拟增
持价格不高于 5.42 元/股。
增持计划实施结果:截至 2024 年 12 月 18 日,天津港集团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
司股份 11,759,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064%,增持金额
为人民币 50,109,191.40 元。至此,本次增持计划已在承诺
期限内实施完毕。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收到间接控股股东天津港集团出具的
《关于完成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增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
(一)增持主体
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
(二)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
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三)拟增持股份的金额
总体资金规模约5000万元,资金投入视增持股数情况上浮比例不超过总体资金规模的5%。
(四)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天津港集团的自有资金。
(五)拟增持股份的价格
拟增持价格不高于5.42元/股。
(六)实施期限
自2024年9月2日起至2025年5月30日。
二、增持计划实施结果
截至2024年12月18日,天津港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1,75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064%,增持金额为人民币50,109,191.40元。至此,本次增持计划已在承诺期限内实施完毕。后续天津港集团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在法律法规限制期限内不主动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天津港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75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064%,通过显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显创
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644,213,619股,显创公司持股占公司总股本56.81%。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公司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四、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天津屈信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一)天津港集团具备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本次增持计划及实施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本次增持符合《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四)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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