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1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党组织
第六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七章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利润分配
第三节 内部审计
第四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十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三章 释义
第十四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
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和其他有关
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系经天津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1992]37 号文批准,
在对天津港务局下属企业天津港储运公司进行股份制改组的基础上,以募集方式设立。在天津市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0001030643818
公司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简称“商务部”)批准改制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并获得商务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第三条 公司于 1992 年 7 月 20 日经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
行津银金(1992)408 号文件批准,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9,779,772 股,公司向境内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认购的内资
股为 99,779,772 股。其中社会公众股为 26,070,000 股,于 1996
年 6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天津自贸区(天津港保税区)通达广场1
号A区
邮政编码:30046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 2,894,001,038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
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
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
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党委成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
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经营宗旨:
公司以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坚持把优质服务作为企业发展的生命线,坚持为用户提供完善的服务,提高企业信誉;充分发挥港口企业整体优势,加强和巩固公司在天津港总体功能中的地位和作用,培育核心能力,奠定坚实的竞争优势,确保煤、焦炭、矿石等大宗散货业务,重点发展集装箱业务,形成散货与集装箱业务并重的局面。使全体股东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港口经营;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装卸搬运;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船舶港口服务一般事项;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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