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30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标准
Q/NB DS004-1-2024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4-00-00 发布 2024-00-00 实施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
1 目的
为加强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活动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
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和《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
司”)对外投资事项的管理。
3 定义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获取未来收益为目的,将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可供支配
的资源投向其他组织或个人的行为。投资及处置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新建全资企业、控股企业、
参股企业,以及委托理财、并购重组、股权转让、项目资本增减、清算注销、购买或出售债券或股
票、投资或处置其他金融产品或金融衍生品等。
4 职责
4.1 决策领导机构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是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按授权范围不同负责投
资项目的决策和审批。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董事会决定公司的投资方案;根据公司董
事会的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在授权范围内具有相应的投资决策权。投资决策权限按照《公司
章程》、《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属于“三重一大”决策范围内的对外投资项目,在形成决策意见前,应当报公司党委审议。
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为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
战略与重大投资决策、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固定资产投资、
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和合作开发,以及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
建议。
4.2 董事会办公室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对外投资管理的统筹管理部门,负责制订、完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并解
释,负责组织公司对外投资决策程序报批,负责信息披露。
4.3 投资拓展中心
投资拓展中心是公司对外投资活动的日常管理部门。
负责收集投资信息,组织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撰写对外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并报批;组织
实施投资项目,实施过程监控管理,项目变更审核和管理,项目总结和结束管理,参与项目后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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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及时向分管领导、总经理、董事会汇报投资进展情况,提出调整建议;负责与对外投资项目
有关的报批、备案等。
4.4 财务管理中心
参与投资项目的财务可行性分析、评估,负责提出资金筹措方案,负责投资资金调拨,参与投
资项目变更,参与投资项目后评价(具体负责项目预算使用,项目财务和经济效益评价)。
4.5 审计中心
负责投资相关事项的审计和实施过程监督,参与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
4.6 风险合规中心
负责对外投资合法性审核,参与对外谈判和合同拟定,处理对外投资涉及的法律纠纷、诉讼等
事务,根据需要出具法律意见等。
4.7 运营管理中心
负责组织对外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
4.8 其他单位
根据公司安排参与对外投资工作,提供对口专业意见。
5 管理程序
5.1 对外投资原则
公司所有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计划和发展战略,有
利于拓展主营业务,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预期投资回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利益。
5.2 对外投资审批权限
5.2.1 总经理办公会议:可审批单项不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含 500 万元),连续十二个月累计不
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的投资,超过此权限报董事会审批。
5.2.2董事会:可审批单项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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