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8-22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6-17 层)
签署日期:2019 年 8 月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4 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第二期)》(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以及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4 盛屯债”)、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5 盛屯债”)、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非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16盛屯 02”)的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长城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下一步,长城证券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次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一)“14 盛屯债”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
2、债券代码及简称:证券代码为 122350.SH,证券简称为“14 盛屯债”。
3、发行规模:4.5 亿元。
4、票面利率(当期):本次债券票面年利率为 7.70%。
5、发行日:2014 年 12 月 26 日。
6、上市日:2015 年 1 月 30 日。
7、债券期限:本次债券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上调
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8、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若发行人在第 3 年末
行使赎回权,所赎回债券的本金加第 3 年利息在兑付日 2017 年 12 月 26 日后 5
个工作日内一起支付。若债券持有人在第 3 年末行使回售权,所回售债券的本金
加第 3 年的利息在投资者回售支付日 2017 年 12 月 26 日一起支付。本次债券本
金的兑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9、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次债券无担保。
10、信用等级: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2019 年跟踪评级,发行人主体及本期债项信用等级均维持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15 盛屯债”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
2、债券代码及简称:证券代码为 122472.SH,证券简称为“15 盛屯债”。
3、发行规模:5 亿元。
4、票面利率(当期):本次债券票面年利率为 7.00%。
5、发行日:2015 年 9 月 24 日。
7、债券期限:本次债券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上调
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8、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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