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7-19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18-083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7月18日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公司拟于近期向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并择机发行。
一、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方案
(一)发行主体: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
(三)发行期限:单期发行不超过(含)270天;
(四)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实际情况最终确定;
(五)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有息债务等);
(六)发行方式:在注册额度及有效期内可一次或分期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七)发行对象: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八)发行日期: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发行;
二、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工作的顺利完成,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办理相关事宜,授权的具体内容包括:
(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确定发行的具体金额、期限、利率、发行期数及发行时机等具体发行事宜;
(二)聘请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三)修订、签署和申报与发行有关的相关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申报、注册手续;
(四)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五)办理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及授权事项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方可进行。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相关情况。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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