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7-19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18-085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盛屯矿业”)于2018年7月18日以通讯传真的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公司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超短期融资券业务规程(试行)》等相关规定,拟向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
3名监事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1、发行主体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注册规模
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期限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利率
根据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实际情况最终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有息债务等)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发行方式
在注册额度及有效期内可一次或分期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发行对象
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发行日期
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授权事宜
为保证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工作的顺利完成,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处理与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确定发行的具体金额、期限、利率、发行期数及发行时机等具体发行事宜;
(2)聘请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注册发行有关的相关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申报、注册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注册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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