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6-28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年度报告(2017年度)
(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双沪北路1号之2二楼)
2014年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年度报告
(2017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年度报告(2017年度)
目录
重要提示......1
第一章本次债券概况......2
第二章受托管理人职责履行情况......4
第三章发行人2017年度经营及财务情况......6
第四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10
第五章本次债券付息情况......11
第六章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12
第七章本次债券跟踪评级情况......13
第八章发行人负责本次债券事务的专人变动情况......14
第九章担保人情况......15
第十章其他事项......16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年度报告(2017年度)
重要提示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4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及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矿业”或“发行人”)对外公布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
件、发行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期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长城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下一步,长城证券将按照相关规定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
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年度报告(2017年度)
第一章 本次债券概况
一、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104号文核准,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矿业”、“发行人”或“公司”)获准发行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券。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简称“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为4.5亿元。
二、本期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
2、债券代码及简称:证券代码为122350,证券简称为“14盛屯债”。
3、发行规模:4.5亿元。
4、票面利率:本次债券票面年利率为7.7%。
5、发行日:2014年12月26日。
6、上市日:2015年1月30日。
7、债券期限:本次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8、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若发行人在第3年末行使赎回权,所赎回债券的本金加第3年利息在兑付日2017年12月26日后5个工作日内一起支付。若债券持有人在第3年末行使回售权,所回售债券的本金加第3年的利息在投资者回售支付日2017年12月26日一起支付。本次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9、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次债券无担保。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年度报告(2017年度)
10、信用等级: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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