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4-15
(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双沪北路1号之2二楼)
2013年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年度报告
(2014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签署日期:2015年4月
目 录
重要提示......1
第一章 本次债券概况......2
第二章 发行人2014年度经营及财务情况......4
第三章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7
第四章 本次债券付息情况......8
第五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9
第六章 本次债券跟踪评级情况......10
第七章 发行人负责本次债券事务的专人变动情况......11
第八章 抵押物情况......12
第九章 其他事项......13
重要提示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矿业”或“发行人”)对外公布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长城证券对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长城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长城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一章 本次债券概况
一、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423号文核准,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矿业”、“发行人”或“公司”)获准发行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券。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简称“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为2亿元。
二、债券名称: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
三、债券代码及简称:证券代码为122283,证券简称为“13盛屯债”。
四、发行规模:2亿元。
五、票面利率:本次债券票面年利率为8%。
六、发行日:2013年12月12日。
七、上市日:2013年12月26日。
八、债券期限:本次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及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九、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若发行人在第3年末行使赎回权,所赎回债券的本金加第3年利息在兑付日2016年12月12日后5个工作日内一起支付。若债券持有人在第3年末行使回售权,所回售债券的本金加第3年的利息在投资者回售支付日2016年12月12日一起支付。
本次债券本金采用提前偿还方式,若发行人放弃赎回权且债券持有人放弃回售权或放弃部分回售权,则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第4个和第5个计息年度分别偿付剩余本金的50%和50%,最后2年的利息随当年兑付的本金部分一起支付。本次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证券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十、担保人及担保方式:发行人以全资子公司兴安埃玛矿业有限公司合法拥有的采矿权为本次公司债券提供抵押担保。上述采矿权在评估基准日2013年3月31日的评估价值为119,782.34万元。
十一、信用等级: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
第二章 发行人2014年度经营及财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 CHENGTUNMININGGROUPCO.,LTD.
注册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双沪北路1号之2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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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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