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15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8-134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百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光明地产”)第八届董事会第一百四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2月13日下午15: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宏泽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关于将持有控股子公司苏州绿淼不动产开发有限公司50%股权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的议案》
鉴于本公司2018年度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需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围绕本公司2018年度融资计划,现为控股子公司苏州绿淼不动产开发有限公司融资增信,将公司持有苏州绿淼50%的股权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苏州绿淼100%的股权质押对应的债权本金为人民币12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董事会召开情况说明
(一)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履行审议程序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阅,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二)本次会议形成决议生效尚须履行的申请程序
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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