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露公告是严肃的事,需承担法律责任,不能存重大遗漏和误导。请董秘解释以下疑问:(
曲江文旅股友
2018-05-15 12:26:00
  • 点赞
  • 3
  •   ♥  收藏
  • A
    分享到:
【问】披露公告是严肃的事,需承担法律责任,不能存重大遗漏和误导。请董秘解释以下疑问:(1)原表述陕西政府正在审核,变为截止目前未收到批文。请问措辞改变有何依据?是代表省政府已审核完成吗?是否存在故意误导和隐瞒?误导批文很快或隐瞒陕西政府审核不通过的事实。(2)公告中“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审批工作”,请问政府审批还能人为推进吗?是否存在故意误导?资产评估到期提示风险却不采取应对是否属于工作重大失误? 【答】曲江文旅:您好,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每三十日根据收到的进展情况发布一次进展公告,公司于5月12日披露了《关于华侨城西部投资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事宜进展情况的公告》。收购事项于2017年12月4日获得西安市人民政府批复,截止目前尚未收到陕西省人民政府的批复。收购各方积极推进该项工作,不存在遗漏和误导情况。公司如收到后续相关通知,将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2018-05-16 18:23:49 §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