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2-18
证券代码:600702 证券简称:ST 舍得 公告编号:2020-102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公司控股股东
股权冻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天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洋控股”)所持公司控股股东四川沱牌舍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沱牌舍得集团”)70%股权已先后多次被司法冻结,本次股权被冻结系天洋控股及其关联方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纠纷新增的冻结事项。
2020 年 12 月 17 日,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
股股东沱牌舍得集团的函:近日,沱牌舍得集团获悉,因天洋控股及其关联方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借款合同纠纷,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冻结天洋控股持有沱牌舍得集团 70%的股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冻结事项的情况
(一)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股权事项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因与天洋电器有限公司、天洋控股等的借款合同纠纷,向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裁定后,要求执行:冻结被申请人天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四川
沱牌舍得集团有限公司 70%的股权,金额为 16,256.8 万元;冻结期限为 3 年,自
2020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4 日止。
(二)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股权事项
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因与三河东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洋控股等
的借款合同纠纷,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裁定后,要求执行:冻结被告天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四川沱牌舍得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占 70%,认缴出资额人民币 16,257 万元);冻结
期间三年,从 2020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4 日止,冻结期间不得办理权
属变更、质押等事项。
二、股权冻结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冻结事项系天洋控股持有的公司控股股东沱牌舍得集团股权被采取司法保全措施,与公司日常经营无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
三、股权冻结事项的其他相关情况
(一)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股权事项的基本情况
1、2019 年 11 月 4 日,沱牌舍得集团及其子公司因与天洋控股资金往来纠纷
对天洋控股及相关人员起诉,并申请对天洋控股持有的沱牌舍得集团 70%股权和相关人员财产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裁定对天洋控股持有沱牌舍得集团 70%的股权分三次予以冻结。后经双方协商于 2019 年 12月 2 日达成和解并签署民事调解书。由于天洋控股及其关联方并未按调解书约定期限履行支付义务,沱牌舍得集团及其子公司向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
强制执行,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裁定上述民事调解书
由蓬溪县人民法院立即执行。
2020 年 12 月 16 日,公司获悉,上述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蓬溪县人民法院委
托遂宁市聚鑫拍卖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上午 10 时对天洋控股持有的公
司控股股东沱牌舍得集团 70%的股权进行拍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12 月 4 日、2020 年 9 月 24 日、2020 年 12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舍得酒业关于网络传闻的补充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19-065)、《舍得酒业关于天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公司控股股东股权冻结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5)、《舍得酒业关于天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公司控股股东股权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101)。
2、2020 年 8 月 11 日,天洋控股因与沱牌舍得集团的资金往来纠纷,收到四
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川 09 民初 56 号】,根据裁定结果,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天洋控股持有的沱牌舍得集团 70%股权予以冻结,冻
结金额以 3.3 亿元为限,冻结期限为 2020 年 8 月 10 日至 2023 年 8 月 9 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舍
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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