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得酒业:舍得酒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舍得酒业资讯
2024-03-19 19:2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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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3-20



证券代码:600702 证券简称:舍得酒业 公告编号:2024-009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准则解释第 16 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

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 2023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财政部上述文件要求,公司对现行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按规定的施行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 16 号》。对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根据《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明确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 2023 年度合并利

润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资产负债表项目



递延所得税资产 60,930,485.61 67,884,904.61 6,954,419.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22,108,263.01 30,340,666.74 8,232,403.73



未分配利润 4,958,342,570.70 4,957,064,585.97 -1,277,984.73



利润表项目



所得税费用 545,620,802.31 543,637,200.19 -1,983,602.12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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