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8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均胜电子”)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均胜电子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积极承担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本人2023年度相关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拥有相关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
注: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表决通过,本人被选举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报告期内担任独立董事的任职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鲁桂华:1968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浙江大学生产过程自动化本科,湖南财经学院经济学(金融学)硕士,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学博士,中央财经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后,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天津商学院会计系讲师、副教授,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教授、硕士生导师。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期间,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
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 亲自 以通讯 委托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 是否出席
加董事会 出席 方式参 出席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东大会 年度股东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加会议 次数 大会
鲁桂华 11 11 11 0 0 否 0 否(注)
注: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表决通过,本人被选举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故未出席该次年度股东大会。
本人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出席会议,在对议案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审慎、独
立地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出赞成
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未出现弃权票、反对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审计委员会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战略与ESG委员会
独立董事 应参加次 亲自出席次 应参加次 亲自出席次 应参加次 亲自出席次
数 数 数 数 数 数
鲁桂华 3 3 1 1 - -
本人作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积极围绕定期报告、内外审计工作、内控
规范实施、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方面进行研究与分析,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
供重要意见和建议,有效促进了公司规范治理水平的提升。报告期内本人对公
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未出现弃权
票、反对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应参加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鲁桂华 1 1 0
报告期内,本人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未出现弃权票、反对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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