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8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均胜电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 2023 年度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发挥监督指导作用。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为独立董事魏云珠女士、独立董事朱天先生和副董事长朱雪松先生,其中魏云珠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因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
股东大会,投票表决通过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独立董事鲁桂华先生、独立董事余方先生以及董事长王剑峰先生,其中鲁桂华先生担任主任委员。换届后的审计委员会各成员任期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一)于 2023 年 2 月 21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二)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5)《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报告》;
(7)《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9)《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三)于 2023 年 4 月 23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于 2023 年 8 月 10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关于公司 2023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五)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会计报告,重点关注了公司财务报告的会计和审计情况,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无法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财务部发布的有关规定要求。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公司执行了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相应的变更和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监督并评估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项目签字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此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其他审计项目组成员在公司的任职情况,未发现除审计必要费用外的其他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情况,未发现其他影响公司审计业务独立性的情况。
2、监督并评估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勤勉尽责
公司聘请的毕马威华振具备证券从业、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证券业务方面具有较为丰富的执业经验。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公开信息查询等方式持续关注毕马威华振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等情况。结合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职情况,经综合评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毕马威华振在 2022 年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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