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696:ST岩石:上海存硕实业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上海岩石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岩石股份资讯
2019-04-22 2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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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4-23



上海存硕实业有限公司要约收购



上海岩石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要约收购有效期为2019年4月15日至2019年5月14日。按照本次要约收购申报程序,在要约期届满前3个交易日(即2019年5月10日、5月13日和5月14日)内,接受要约条件的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预受。



●本次要约收购的申报代码为706057,申报简称“岩石收购”。



●股东应当在要约收购有效期内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方向:预受要约应申报卖出,撤销已预受的要约应申报买入。



上海岩石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岩石股份”、“被收购公司”或“ST岩石”)于2019年4月11公告了《上海岩石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存硕实业拟自2019年4月15日起收购公司57,900,000股股票。



一、本次要约收购基本情况



本次要约收购范围为岩石股份除存硕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情况如下:



被收购公司名称 上海岩石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被收购公司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被收购公司股票简称 ST岩石





收购人 上海存硕实业有限公司



收购人简称 存硕实业



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 57,900,000股



占被收购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7.00%



支付方式 现金支付



要约价格 7.00元/股



二、要约收购的目的



收购人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维护上市公司长期战略稳定、提振资本市场信心之目的,决定增持岩石股份。本次要约类型为主动要约,并非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本次要约收购为部分要约,不以终止岩石股份的上市地位为目的。



本次收购前,韩啸先生通过存硕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34.00%股份;其中通过收购人存硕实业持有上市公司1.85%的股份。本次收购后,存硕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最多持有岩石股份51.00%的股份。本次要约收购不会致使岩石股份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三、要约收购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有效期为2019年4月15日至2019年5月14日。按照本次要约收购申报程序,在要约期届满前3个交易日(即2019年5月10日、5月13日和5月14日)内,接受要约条件的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预受。



四、受要约人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1、申报代码:706057



2、申报价格:7.00元/股。



3、申报数量限制



股东申报预受要约股份数量的上限为其股东账户中持有的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股票数量,超过部分无效。被质押、司法冻结或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部分不得申报预受要约。



4、申请预受要约



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要约收购中相关股份预受要约事宜,证券公司营业部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指令的内容应当包括:证券代码、会员席位号、证券账户号码、合同序号、预受数量、申报代码。要约收购期限内(包括股票停牌期间),上市公司股东可办理有关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



5、预受要约股票的卖出



已申报预受要约的股份当日可以申报卖出,卖出申报未成交部分仍计入预受要约申报。已申报预受要约的股份应避免再申报卖出,已申报卖出的股份应避免再申报预受要约,否则会造成相关卖出股份在其交收日卖空。流通股股东在申报预受要约同一日对同一笔股份所进行的非交易委托申报,其处理的先后顺序为:质押、预受要约、转托管。



6、预受要约的确认



预受要约申报经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后次一交易日生效。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对确认的预受要约股份进行临时保管。经确认的预受要约股票不得进行转托管或质押。上市公司股份在临时保管期间,股东不得再行转让该部分股份。



7、收购要约变更



要约收购期限内,如收购要约发生变更,股东已申报的预受要约不再有效,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自动解除相应股份的临时保管;上市公司股东如接受变更后的收购要约,须重新申报。



8、竞争要约



出现竞争要约时,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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