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10月22日晚间,大商股份发布公告称,2024年10月22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公司在授权额度内可循环进行投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40亿元),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