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3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审计工作
规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以及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切实、认
真履行职责。现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
事三名。第十一届委员会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赵锡金担任。
二、 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四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为:
会议召开时间 方式 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2022 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2022 年年度财务
报告》、《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支付会计师
现场加通讯 事务所 2022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 2023
2023 年 3 月 30 日 表决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大商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
易的议案》、《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关于收购股权资产暨关联交易业绩承诺完成情
况》、《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3 年 4 月 28 日 通讯表决 《关于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3 年 8 月 30 日 通讯表决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3 年 10 月 25 日 通讯表决 《关于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 2023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 2023 年度审
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认真履行审计机构的
责任与义务。在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
计计划、审计方法、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
(二) 审核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我们审阅了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披露及时、准确,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三) 指导內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检查了公司 2023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并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对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和确保公司的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 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职能和作用,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上市公司监管要求等规定,积极推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指导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完成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内控制度有关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公司及股东的权益得到了保障;公司内部控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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