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股份:大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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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6 17:3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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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2-27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提高公司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

(二) 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 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 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 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 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 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 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 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和支持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 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方针等;

(二) 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

(三) 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等;

(四) 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关联交易等;

(五) 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包括公司的重大诉讼或仲裁、管理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

(六) 企业文化建设;

(七) 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途径和程序等;

(八) 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

(九) 公司正在或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十) 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第七条 根据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应进行披露的信息必须于第一时间在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
公司在其他公共传媒披露的信息不得先于指定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其他形式代替公司公告。

第八条 公司应明确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的报道,不应以宣传广告材料以及有偿手段影响媒体的客观独立报道。


公司应及时关注媒体的宣传报道,必要时可适当回应。

第九条 公司可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地与投资者进行沟通,沟通方式应尽可能便捷、有效,便于投资者参与。

(一) 公司设立专门的投资者咨询电话 0411-83643215 和传真 0411-
83880798,咨询电话由证券部门的专人负责,保证在工作时间线路畅通、认真接听。咨询电话号码如有变更公司将尽快予以公布。

(二) 公司设立专门的电子信箱 dashanggufen@126.com,接受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并及时答复。

(三) 公司应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的建设和运维,及时发布和更新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信息。并积极地通过新媒体平台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四) 公司可定期和不定期的开展股东大会、投资者说明会、路演、分析师会议、接待来访、座谈交流等形式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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