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通股份:亚通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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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 16:4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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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4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 2023 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构成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耿建涛、梁峻、黄海峰等 3 名成员组成,其中耿建涛和黄海峰均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耿建涛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审计条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具体工作如下。

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分别是:

(一)2023 年 3 月 28 日,召开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 1 次
会议。审议《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分别就公司提交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会计师出具的初步审计意见、审计报告进行审议,对相关议题发表了意见,并对相关会议决议进行签字确认。在会上,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3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形成决议,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 2 次
会议,审议《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形成决议,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

(三)2023 年 8 月 29 日,召开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 3 次
会议,审议《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并形成决议,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

(四)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 4 次
会议,审议《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形成决议,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
三、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审阅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召开沟通会,就年度审计工作小组的成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以及审计重点等事项进行沟通。在年度审计过程中,关注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编制情况,督促年审会计师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完成后,审核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2 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外部审计机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能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时,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进行了审核,认为费用条款合理。

(三)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各项工作的执行情况。审计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从自身专业角度出发,提出指导意见,持续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督促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及时跟进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内部控制的要求,持续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适配性,不断完善风险评估及控制措施,强化对内部控制的监督力度,积极指导公司开展内控评价工作,监督公司落实相关制度规范的要求。同时,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未发现存在重大问题,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运作情况符合公司规范治理的要求。

(五)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
对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了细致核查,认为公司各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等情况。
(六)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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