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天“变相加息”5个基点之后,今天(12月15日)上午,央行再放大招,传递了几个耐人寻味的重大信号,暗示着2018年经济、货币政策的基本走向。
上午9点,央行通过官网发布了一份公报,全文如下:
为规范自动质押融资业务,提高支付清算效率,防范支付清算风险,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中国人民银行自动质押融资业务管理办法》,现予公布,自2018年1月29日起施行。《中国人民银行自动质押融资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5〕第25号)同时废止。
央行今天再放大招,“印钞方式”悄然生变!
与此同时,央行还在官网上发了一份“答记者问”,对新措施做出了一些解读。
央行的解读非常专业,我就不直接引用了,这里给大家翻译一下。
先解释什么是“自动质押融资业务”。央行是资金清算的中心,金融机构在央行都存一笔钱,用来应付每天的清算,被叫做“超额准备金”。之所以这样叫,是区别于“存款准备金”的。“存款准备金”是法定的,被央行冻结的资金。
在资金宽松的时候,金融机构的“超额准备金”占总存款的比例会比较高,放在央行便于应付日常结算。到了货币政策偏紧张的时候,钱不太够用了,“超额准备金”占比就会不断下降。这时候,很有可能出现某个机构突然在某一天没有钱了,无法应付清算。
这时候怎么办?当然不能违约,只能向其他金融机构或者央行借钱。这个程序就会比较麻烦,耗时比较长。于是央行在2005年开办了“自动质押融资业务”,缺钱的金融机构用债券为抵押物,向央行借钱。一般当天借、当天还,按照小时计算利息,最长时限是隔夜。
也就是说,“自动质押融资业务”是一种“救急不救穷”的业务,主要是为了避免违约、引发金融波动,而尽量避免成为一种“常规融资手段”。金融机构可以走这个渠道向央行借钱的前提是——临时耗尽全部准备金仍不够清算所需。
央行把2005年的“暂行办法”升级、修订为“管理办法”,主要做了一下变动:
1、扩大了成员机构融资的空间。开发性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的融资余额上限由实收资本的2%提高至4%,全国性股份制银行由实收资本的2%提高至10%,城商行等其他金融机构由实收资本的5%提高至15%。
2、增加“地方政府债券”为“合格质押债券”;合格质押债券还有国债、中央银行债券、政策性金融债券等。
先看第一个变动。很显然,金融机构未来通过“自动质押融资业务”可以“借钱”的上限被大大提高了。这意味着什么?
这意味着未来一年货币政策仍然是偏紧的,金融去杠杆仍在延续。在这个过程中,资金最紧张的显然是中小银行,如果央行不做这次政策调整(大幅提高了中小银行的融资比例),很有可能在2018年出现中小银行的“清算违约”,最终引发金融市场剧烈波动。
所以,这暗示着流动性在2018年偏紧,去杠杆政策会延续,中小银行日子不太好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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