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5-26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
会 议 文 件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六日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召开的方式及时间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6 月 16 日(星期五)14:00
(二)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6 月 16 日(星期五)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
交 易 系 统 投 票 平 台 的 投 票 时 间 为 : 9:15-9:25 ;
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9:15-15:00。
(三)会议地点:上海黄浦区斜土路 791 号 B 幢 6 楼会议
室
(四)参会人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
董监事候选人以及登记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五)主持人:董事长 胡渝先生
二、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大会秘书处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和报告大会现场出席股份情况
(二)逐项审议议案
1、《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关于 2022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
案》
6、《2022 年度报告及摘要》
7、《关于 2023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8、《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规则〉的议案》
10、《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2022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3
年度薪酬发放计划的议案》
11、《关于增补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3、《关于增补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议案 1、3 至 9、11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2、13 经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12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10 董事薪酬部分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薪酬部分经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提问及回复
(四)现场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五)股东大会现场投票表决统计
(六)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七)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附件:
1、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2、《2022年年度报告》
3、《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为
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 2023-008)
4、《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公告》(临2023-010)
5、《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3-016)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本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本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就会议须知通知如下,请参加本次大会的全体人员自觉遵守。
一、股东大会设立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参加会议。对于干扰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应当认真履行法定义务。
四、股东要求发言或提问,须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填写“股东大会发言登记表”。股东发言按持股数量由多至少依次排序,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每位股东的发言原则上不要超过五分钟,大会表决时,不进行会议发言。
五、大会主持人指定有关人员有针对性地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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