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7-16
证券代码:600687 股票简称:*ST 刚泰 公告编号:2020-072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刚泰控股”)于近日收到公司第二大股东刚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刚泰集团”)发来的《执行裁定书》。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裁定:拍卖刚泰集团名下证券代码 600687刚泰控股的 144,299,695 股的股票。申请执行人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汇通刚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通基金”)
前期公司已披露:2019 年 4 月 11 日,公司收到股东刚泰集团发来的《执行裁
定书》。关于深圳市红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资产管理”)诉刚泰集团实现担保物权一案,经红塔资产管理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裁定拍卖刚泰集团名下证券代码为 600687 刚泰控股的 174,299,695 股的股票。(详见公告:2019-025)
2019 年 5 月 30 日,公司收到刚泰集团发来的《关于股权司法拍卖结果的告知函》,
获悉上述股份司法拍卖流拍。(详见公告:2019-057)经法院(2019)沪 0115 执异757、759、762 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变更申请执行人为汇通基金。
一、本次裁定的基本情况
本次公司收到的《执行裁定书》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申请执行人:汇通基金
被执行人:刚泰集团
现申请执行人汇通基金要求被执行人刚泰集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四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一条规定,裁定如下:拍卖刚泰集团名下证券代码 600687 刚泰控股的
144,299,695 股的股票。
二、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申请执行人汇通基金目前持有公司股份共计365,440,05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55%,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被执行人刚泰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共计 195,511,26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13%,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本次裁定拟被司法拍卖的公司股份共计 144,299,695 股,占刚泰集团所持公司股份的 73.81%,占公司总股本的 9.69%。
2、截至目前,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本次司法拍卖的结果是否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尚不能确定。
3、公司将密切关注该拍卖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指定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2019)沪 0115 执 353、354 号《执行裁定书》
2、(2018)沪 0115 执 22275 号《执行裁定书》
特此公告。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7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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