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686:金龙汽车关于子公司恢复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财政补助资格的公告
金龙汽车资讯
2017-09-29 19:3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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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9-30

证券代码:600686 股票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临2017-056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恢复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财政补助资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金龙公司”)于近日收到苏州市有关部门转来的国家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有关企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财政补助资格的通知》(财建[2017]582号,以下简称“《通知》”)。



一、《通知》的主要内容



1.苏州金龙公司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整改工作通过验收。



2.自2017年8月21日起,恢复苏州金龙公司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财政



补助资格。苏州金龙公司2017年8月21日之后生产销售的合规车辆可按相关规



定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苏州金龙公司2016年1月1日至9月13日之间完成销售



并上牌的合规车辆可以申请中央财政补助,有关条件、标准和程序等参照《关于开展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补助资金清算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7]20号)执行,但相关处理处罚中涉及的问题车辆不得申报。



3.苏州金龙公司要进一步强化整改措施落实,并建立长效机制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要加强研发和生产能力建设,加快提升产品技术水平和质量,持续满足企业及产品准入相关规定要求。



二、对公司的影响



1.自2017年8月21日起苏州金龙公司恢复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财政补



助资格,2017年8月21日之后生产销售的合规车辆可按相关规定申请中央财政



补助,将较好的促进苏州金龙公司新能源汽车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2.苏州金龙公司2016年1月1日至9月13日之间完成销售并上牌的合规车



辆可以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苏州金龙公司将据此确认上述车辆的中央财政补贴收入7.39亿元。根据财务部门初步测算,该事项将影响公司2017年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利润约3.33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最终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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