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16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5日
目 录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3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说明 4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6
议案一:关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收购广州中船文冲船坞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7
议案二:关于选举本公司董事的议案 17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本公司《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相关规定,制定以下会议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严格遵守。
1、会议期间,全体与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2、为保证会场秩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3、大会设有秘书处,不明事项请到大会秘书处查询。
4、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会议资料已送达每位股东,如需查看其他资料可到大会秘书处查看。
5、本次会议有集中安排出席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理人发言的程序,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股东或授权代理人请在表决结束后向大会秘书处报名,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或名称)及持有的股份数额,股东发言涉及事项应与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有直接关系,发言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6、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投票表决方式,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及操作程序等事项可参见本公司2018年10月1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中船防务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7、请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或置于静音状态。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秘书处
2018年11月15日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说明
一、股东会议的议案表决内容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对以下两项议案内容进行表决:
1、关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收购广州中船文冲船坞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选举本公司董事的议案。
二、表决投票
表决投票组织工作由大会秘书处负责,设监票人4人(其中1人为公司监事,1人为会计师,2人为现场股东代表),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并由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作现场见证。
三、会议表决规定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对议案表决方法说明如下:议案1为普通决议案,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2采用累积投票制。
2、每位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应拿到表决票一份。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应先准确填写并核对股东编号及持股数量,对表决票上的内容,可以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但只能选择其中一项。同意、反对或弃权应在相应的意见空格内打“√”,对多选、不选或不投票将视作弃权。最后请在“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签名”处签名。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2需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选举盛纪纲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股东持有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及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如某股东持有本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人,则该股东对于董事选举的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该股东可以集中投给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4、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在填写表决票时,请选用蓝色或黑色钢笔、圆珠笔,请勿使用红笔或铅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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