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11
证券代码:600682 证券简称:南京新百 公告编号:临2018-109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及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等文件,本次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详细信息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1、《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沪0115财保705号)
轮候冻结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被冻结人:三胞集团有限公司;
冻结起始日:2018年8月9日;
冻结终止日:期限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冻结数量:303,743,775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为259,251,567股,限售流通股为44,492,208股;
冻结原因: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三胞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2、《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苏执字第24号)
轮候冻结机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被冻结人:三胞集团有限公司;
冻结起始日:2018年8月9日;
冻结终止日:期限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冻结数量:303,743,775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为259,251,567股,限售流通股为44,492,208股;
冻结原因: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诉三胞集团有限公司、袁亚非一案。
证券代码:600682 证券简称:南京新百 公告编号:临2018-109
3、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轮候冻结机关 协助执行通知书编号 被冻结人 股份冻结数量及性质
303,743,775股,
(2018)渝0103执保1700号之四 三胞集团有限公司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为259,251,567股,
限售流通股为44,492,208股。
303,743,775股,
(2018)渝0103执保1701号之四 三胞集团有限公司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为259,251,567股,
限售流通股为44,492,208股。
重庆市渝中区 303,743,775股,
人民法院 (2018)渝0103执保1702号之四 三胞集团有限公司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为259,251,567股,
限售流通股为44,492,208股。
303,743,775股,
(2018)渝0103执保1705号之三 三胞集团有限公司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为259,251,567股,
限售流通股为44,492,208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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