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19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2023 年 8 月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8 月 24 日(星期四)14:00;
二、现场会议地点: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 1 号南京中心 23 楼多功能厅;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出席人员:2023 年 8 月 18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合法委托的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会议议程;
七、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八、宣读、审议如下议案;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2.00 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1)人
2.01 选举钱静女士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
(一)投票表决前宣布出席现场会议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
(二)推选监票人(2 名股东代表、1 名监事);
(三)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上述审议议案分项投票表决;
(四)工作人员统计现场表决结果,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五)宣读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六)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闭幕。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8 月 24 日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规定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本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期间依法
行使权利,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作如下提示:
一、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正常程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二、股东大会设立秘书处,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三、参加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权利。
与会股东应尊重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共同维护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股东在大会上有权发言和提问,要求发言的股东请事先在秘书处填写《股东大会发言登记表》。大会秘书处与主持人视会议的具体情况安排股东发言,公司有关人员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每位股东的发言请不要超过五分钟,发言内容应当与本次大会表决事项相关。
五、本次大会表决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投票表决方式。
六、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
议案一: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各位股东: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 年 1 月 11 日《关于核准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
公司向广州金鹏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7]79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612,492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根据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的《股份认购协议》及《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利润分配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股份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调整的说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数量为10,664,229 股,实际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2.8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49,999,995.78元,扣除承销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346,499,995.82 元已存入本公司开立的募集
资金专户中。上述资金于 2017 年 5 月 31 日到位,业经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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