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14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3月9日(星期五)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3月9日9:15—9:25,9:30—11:30及13:00—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47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梁斐先生
六、会议主要议程:
(一)报告参会股东资格审核情况
(二)宣读会议投票表决规则
(三)审议提案:
提案一: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提案二: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提案三: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及2018年度预算报告;
提案四: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提案五:公司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的提案;
提案六: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说明的提案;
提案七: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提案八:关于选举彭贵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提案;
提案九:关于投资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的提案。
(四)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提问、发言环节
(五)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提案进行书面表决
(六)休会,休会期间工作人员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现场会议表决统计
(七)监票人宣布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八)主持人根据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合并后数据,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九)与会董事在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上签字
(十)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发表见证意见
(十一)宣布会议结束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投票表决规则
一、总则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参加会议且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二、根据上述总则,特提醒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注意下列投票细则:
1、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投票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股东及股东代表在大会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份股份有一票表决权;
2、股东及股东代表填写表决票时,应按要求认真填写,填写完毕,务必签署姓名,并将表决票交与工作人员。未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没有股东名称、没有投票人签名或未投票的,视为该股东放弃表决权利,其代表的股份数不计入表决有效票总数之内;
3、表决票发生遗失或缺损,原则上不予补发;如有特殊情况,需经现场律师见证,到会务组办理手续后补票;
4、在会议进入表决程序后进场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其投票表决无效。在进入表决程序前退场的股东,如有委托的,按照有关委托代理的规定办理。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案一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17 年度,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一方面强化内部生产经营
管理,紧紧围绕市场开发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强化员工激励机制,使公司营业收入相比上年同期都得到较大幅度的提升,实现扭亏为盈。
另一方面继续深化整体发展战略,探求公司传统业务的转型升级,为未来发展创造空间。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强化基础管理提升管控能力,严格控制各种费用开支,积极探索石灰石、活性氧化钙及物流市场,不断提高产品竞争力。同时,受经济形势好转的影响,下游企业产能利用率提升。
相比上年同期,公司石灰石开采、销售、氧化钙生产、销售都有较大幅度提升,主营业务收入大幅增加。全年共计实现营业收入18,496.45万元,同比增加9,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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