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06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不影响募集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公司在授权额度范围及投资期限内,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总裁、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详情请见2018年8月30日公司刊载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http://www.sse.com.cn)的《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临2018-021)。
根据上述决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情况
(一)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1、公司于2018年10月23日与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威海路支行签署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协议》,使用3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34天”人民币理财产品
(2)投资币种:人民币
(3)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扣除各项费用后):3.00%(中国农业银行
有权视情况调整产品预期收益率)
(4)产品认购规模:3亿元人民币
(5)认购日:2018年10月23日
(6)产品起息日:2018年10月24日
(7)约定客户持有期:34天(取决于银行提前终止条款)
(8)实际理财天数/约定持有期:34天(客户每次购买本产品理财期限均为34天,即购买起息日(含)至约定持有期到期日(不含)的自然天数为34天);如遇提前终止则实际理财天数为自本产品认购/申购起息日(含)至提前终止日(不含)的自然天数。
2、公司于2018年12月4日与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威海路支行签署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协议》,使用3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34天”人民币理财产品
(2)投资币种:人民币
(3)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扣除各项费用后):3.00%(中国农业银行
有权视情况调整产品预期收益率)
(4)产品认购规模:3亿元人民币
(5)认购日:2018年12月4日
(6)产品起息日:2018年12月5日
(7)约定客户持有期:34天(取决于银行提前终止条款)
(8)实际理财天数/约定持有期:34天(客户每次购买本产品理财期限均为34天,即购买起息日(含)至约定持有期到期日(不含)的自然天数为34天);如遇提前终止则实际理财天数为自本产品认购/申购起息日(含)至提前终止日(不含)的自然天数。
3、上述理财产品情况
(1)产品风险评级:低
(2)产品类型:保本保证收益型
(3)计息方式:1年按365天计算,计息天数按实际理财天数计算。(4)还本付息:本理财产品约定持有期到期日/产品终止日/提前终止日后2个银行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本理财产品到期前不分配收益。
(5)投资范围:本理财产品资金由资产管理人主要投资于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货币市场工具、较高信用等级的信用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低风险同业资金业务、掉期等可锁定风险收益的本外币货币资金市场工具,商业银行或其他符合资质的机构发行的固定收益类投资工具、非标准化债权,以及符合监管要求的信托计划及其他投资品种。其中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回购、高等级信用债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现金、存款,投资比例约25-55%;货币市场工具、投资类信托计划、非标准化债权及其他固定收益类投资工具,投资比例约45-75%,以上投资比例在[-10%,10%]区间内浮动。中国农业银行根据相关投资市场走势动态调整资产组合配置。
(6)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
(7)本金保证:本理财产品由中国农业银行为投资人提供到期本金担保,100%保障投资者本金安全。
(8)公司与农业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4、产品风险提示
(1)认购风险:如出现市场剧烈波动、相关法规政策变化或《中国农业银行理财产品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第五条约定的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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