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运的第二大股东上海国盛(集团)偷偷连续减持为什么不公告?按证监会规定,持股5%
【问】交运的第二大股东上海国盛(集团)偷偷连续减持为什么不公告?按证监会规定,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需要公告。 【答】XD交运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号文《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八条,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号文《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九条,上市公司大股东在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2017-06-09 16:57: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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