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运股份: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洪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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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8 16: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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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3-29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洪 亮)

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遵照《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及相关议事规则,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独立自主依法决策,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职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洪亮先生:律师。历任上海市光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现任上海至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洪亮律师系全国青联常委、法律界别秘书长,上海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第十三、十四届上海市政协委员,全国律协企业合规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律协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主任;担任上海市国资委、上海市体育局等多个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的法律顾问;兼任华东政法大学、上海政法学院兼职教授,上海市劳模协会副会长,上海市体育总会副秘书长,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仲裁委员会、南京仲裁委员会、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案件咨询专家,上海市法学会“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会、上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上海仲裁协会理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所要求的独立性,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7 次,本人亲自出席 7 次,审议议
案 28 项;召开股东大会 2 次,本人出席 2 次,审议议案 11 项。

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认为:2023 年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 2023 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对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无异议。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现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作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实施细则履行责任,积极出席本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会议议案,对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定期报告编制、利润分配、规范运作、内控规范建设等事项进行深入研究并决策,就重要事项进行专项讨论,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发表客观、独立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 年,本人参加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公司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且对各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以审慎、负责的态度勤勉务实履行职责。积极参加本年度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和专门委员会会议。会前认真研究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深入分析和调研决策事项。会上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进行客观分析和审慎判断,以严谨态度行使表决权,并对所议事项依法发表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调研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现场会议机会以及年报审计,对公司进行考察调研,深入了解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重大事项进展、内控完善及执行、规范运作、董事会决议执行、财务管理、关联交易、风险控制、对外担保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情况。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知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财务、业务状况,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等有关公司的报道、评价,积极主动提出应对措施,为公司的决策提供科学性和客观性建议。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在本人履职过程给予了积极配合与支持,未有任何干预本人行使职权的情形,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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