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14
证券代码:600675 证券简称:中华企业 公告编号:临2018-006
债券代码:135263 债券简称:16中企01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16中企01”2018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2016年3月2日
发行的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18年3月2日开始支付自2017年3
月2日(“起息日”)至2018年3月1日期间的利息。根据《中华企业
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有
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16中企01、135263。
3、债券发行批准文号:上证函【2015】1642号。
4、发行人: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5、发行规模:人民币14.43亿元。
6、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6.00%,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
固定不变。
7、债券期限:本期公司债券的期限为3年。
8、债券计息期限及还本付息方式
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6年3月2日至2019年3月1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本期公司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9、起息日:本期债券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计息期限内每年的3月2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10、付息日: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间内,每年的3月 2 日为上一
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
交易日,本次付息日为2018年3月2日。
11、债权登记日:每年 3月 2 日之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为本期债
券的债权登记日,本次债权登记日为2018年3月1日。
12、利息支付金额:本期债券的利息支付金额为投资者于债权登记日交易结束时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票面利率。
13、担保事项:本次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14、信用评级情况:本期债券未进行信用评级。
15、挂牌情况:2016年4月6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
16、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6.00%。每手“16 中企01”(面值1,000元)
派发利息为60.00元(含税)。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及付息日
1、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2018年3月1日。
2、本次付息日:2018年3月2日。
四、本次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2018年3月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6中企01”持有人。
五、本次付息办法
1、本公司已与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签订了《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年度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年度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2、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