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23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前发生业绩“变脸”或
本次交易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的相关事项
之专项核查意见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华企业”、“上市公司”或“公司”)拟向上
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产集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
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向华润置地一二三四(深圳)商业运营管理有
限公司、平安不动产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420,000万元(以下
简称“本次交易”)。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或“本独立财务顾问”)
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2016年6月24日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前发生业绩“变脸”或本次重组
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的相关问题与解答》(以下简称“《解答》”)的要求对中华企业相关
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核查意见如下:
一、上市后的承诺履行情况,是否存在不规范承诺、承诺未履行或未
履行完毕的情形
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了中华企业提供的相关资料,中华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地产集团
等相关方的说明,并查询了中华企业的公开信息披露文件,自中华企业上市之日起至本
专项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中华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地产集团所作出的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
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地产集团就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作出如下特别承诺:持有的非流通股
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前
项承诺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1 地产集团 2005年 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2008年12月自2005年12 履行完毕
19日、2009年12月21日,2010年12月23日,地产集团所持有上市公司有限 月起36个月
售条件流通股中分别有54,401,498股、54,401,498股和370,125,985股可上市流通。
至此,自2010年12月23日起,地产集团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已全部可
上市流通。
2 地产集团 2007年 地产集团承诺,如中华企业本次配股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地产 -- 履行完毕
集团将全部认配可配售股份。
公司与控股股东地产集团下属企业存在一定程度的同业竞争状况,地产集团已于
2007年就解决同业竞争问题明确承诺:
一、凡我公司参与竞标的出让土地,地产集团其他控股子公司均不参与竞标。
3 地产集团 2007年 二、地产集团不再新设与我公司业务相同的公司。 长期 正在履行中
三、在未来2-3年内,地产集团将采用分步走的办法,对下属房地产开发企业进
行梳理,并在条件成熟时候,对下属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公司采取改制、业务
重组、资产转让等措施落实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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