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11
股票代码:600674 证券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4-005
转债代码:110061 转债简称:川投转债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川投转债”赎回暨摘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赎回登记日:2024 年 1 月 31 日
赎回价格:100.405 元/张
赎回款发放日:2024 年 2 月 1 日
最后交易日:2024 年 1 月 26 日
截至 2024 年 1 月 10 日收市后,距离 1 月 26 日(“川投转债”
最后交易日)仅剩 12 个交易日,1 月 26 日为“川投转债”最后一
个交易日。
最后转股日:2024 年 1 月 31 日
截至 2024 年 1 月 10 日收市后,距离 1 月 31 日(“川投转债”
最后转股日)仅剩 15 个交易日,1 月 31 日为“川投转债”最后一
个转股日。
本次赎回完成后,川投转债将自 2024 年 2 月 1 日起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摘牌。
投资者所持可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
或按照 8.4 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 100 元/张
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即 0.405 元)被强制赎回。若被强
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特提醒“川投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
2023 年 12 月 10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9 日期间,已满足连续 30 个
交易日内有 15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高于(或不低于)本公司“四川
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川投转债”)
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根据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的约定,已触发可转债的赎回条款。本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川投转债”的提案报告》,
决定行使公司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
“川投转债”全部赎回。“川投转债”的停牌情况如下:
停牌 停牌终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停复牌类型 停牌起始日 复牌日
期间 止日
110061 川投转债 可转债债券停牌 2024/1/29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川投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川投转债”赎回条款
公司《募集说明书》中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2023 年 12 月 10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9 日期间,公司股票已连
续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川投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8.4元/股的 130%(即 10.92 元/股),已经触发“川投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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