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11月19日电东阳光(600673)发布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指出,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宜昌药业股份持有公司股份5.45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08%。此次质押后,宜昌药业股份累计质押5.32亿股,占其持股数量的97.57%。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深圳东阳光实业累计质押5亿股,占其持股数量的86.68%。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数为11.73亿股,占合计持股数量比例为75.81%。
本次质押涉及宜昌药业股份质押3000万股,质押资金用于生产经营。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
深圳东阳光实业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累计为1.56亿股,占其所持股份的27.04%,占公司总股本的5.17%。宜昌药业股份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累计为1.82亿股,占其所持股份的33.45%,占公司总股本的6.05%。两家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充足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融资授信及治理结构产生影响。
2024年前三季度,东阳光实现收入88.79亿元,归母净利润3.1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