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光:东阳光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谢娟
东阳光资讯
2024-03-29 22:45:56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3-30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谢娟)

作为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现就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拥有法律专业知识背景,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任职情况如下::

谢娟,女,2005 年至 2006 年在香港城市大学攻读国际经济法硕士研究生,
取得国际经济法(IBL)法学硕士。2016 年 5 月参加第 43 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
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2006 年至 2009 年担任广东理正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2009 年至 2018 年 6 月担任广东礼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专职律师;2018
年 7 月至 2021 年 12 月担任北京市盈科(东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专职律
师;2022 年 1 月担任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入选全国中华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广东省首批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东莞市首批涉外律师人才库及珠海市“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专家库专家成员。2018 年 4 月至今担任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也没有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3 年度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程序。本人出席了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及股东大会,参与了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及股东大会议案及相关事项的讨论与审议,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议案及其他审议事项未提出异议。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 本年应 亲自出席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参加股 次数
加会议 东大会

次数

9 9 9 0 0 否 1 1

注:通讯方式参加视同亲自出席

(二)2023 年度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审计委员会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5 5 2 2 1 1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忠实履行职责。在各专门委

员会会议和董事会会议召开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并运用专业知识,以独

立、客观、公正的态度发表意见。同时,本人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切实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通过充分利用专业知

识和独立判断,在历次董事会会议中,本人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为董事会

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1在浙江省东阳市东阳光电容器厂会议室安排了独立董

事与年审会计师的面对面沟通会。通过会议全面了解到:2023 年度财务报表年

审工作的开展情况……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